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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總署
國際原子能機構(官方中文譯名)諾貝爾獎得主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英文)
Agence internationale de l'énergie atomique (法文)
Emblem of the United Nations.svg
Flag of IAEA.svg
國際原子能機構旗幟
IAEA member states.svg
成立時間1957年7月29日
總部 奧地利維也納
48°14′2″N 16°24′58″E / 48.23389°N 16.41611°E / 48.23389; 16.41611座標48°14′2″N 16°24′58″E / 48.23389°N 16.41611°E / 48.23389; 16.41611
會員
175個成員國
幹事長
拉斐爾·馬里亞諾·格羅西
員工數2,500 (2021年) 編輯維基數據
獎項諾貝爾和平獎
網站www.iaea.org
「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各地常用別名
中國大陸國際原子能機構
港臺國際原子能總署

國際原子能機構(英語: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縮寫IAEA),港台譯為國際原子能總署,是致力於和平發展原子能的獨立政府間國際組織,成立於1957年7月29日,是聯合國系統中的國際組織。總部位於中立國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它在2005年10月6日因「防止核能被用於軍事目的,並確保最安全的和平利用核能」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宗旨

機構應謀求加速和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榮的貢獻。機構應盡其所能,確保由其本身、或經其請求、或在其監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國際原子能總署規約》第二條:目標

機構構成

國際原子能總署的總部設於維也納國際中心,截至2022年3月2日,共有175個成員國。機構的組織機構包括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

大會

大會(英文:General Conference)由全體成員國組成,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大會下設行政預算委員會和技術援助與合作委員會等,職權有選舉理事國、新加盟會員國的申請案同意、預算案的通過等。

理事會

理事會(英文:Board of Governors)是機構的決策機構,共有35個理事國所構成、執行機構的各項任務。

  • 13個指定理事國(designated members)
分別為: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西班牙俄羅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南非阿根廷
  • 22個選出理事國(elected members)
由會員國中選任。

秘書處

秘書處(英文:Secretariat)是執行機構,由幹事長領導,根據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或決定履行職責,內設有1室6司。

  • 幹事長辦公室
  • 管理司
  • 核科學核應用司
  • 保障司
  • 技術合作司
  • 核能司
  • 核安全與核安保司

歷屆幹事長

國際原子能總署幹事長是機構的對外代表,幹事長的選舉是由理事會提名,大會任命。

IAEA歷屆幹事長
姓名國籍在任時間
1斯特林·科爾英語W. Sterling Cole美國 美國1957年-1961年
2西格瓦爾德·埃複製德英語Sigvard Eklund瑞典 瑞典1961年-1981年
3漢斯·布利克斯瑞典 瑞典1981年-1997年
4穆罕默德·埃爾巴拉迪埃及 埃及1997年-2009年
5天野之彌日本 日本2009年-2019年(任內病逝)
代理科爾內爾·費盧塔羅馬尼亞 羅馬尼亞2019年
6拉斐爾·格羅西阿根廷 阿根廷2019年-

條約制訂

出版物

國際原子能總署年度報告通常於每年7月發布,總結並強調了過去一年在原子能機構工作的主要領域中的發展。它主要問題包括,活動和成就的摘要,以及與保障,安全和科學技術有關的狀態表和圖表。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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