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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共和国有两级行政区划,第一级为区(Επαρχία),第二级为市镇(Δήμος)与社区(Κοινότητα)。
区
塞浦路斯在行政上共分为6个区:尼科西亚区、利马索尔区、拉纳卡区、法马古斯塔区、帕福斯区与凯里尼亚区。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并占领塞浦路斯北部后,塞浦路斯共和国失去凯里尼亚区全境、法马古斯塔区的大部分、尼科西亚区的大部分与拉纳卡区的小部分的控制权。
各区均由地区管理局(Επαρχιακές Διοικήσεις)管理,并由行政官(Έπαρχος)领导。所有行政官均为高级公务员,隶属于内政部。
二级行政区
市镇
市镇是塞浦路斯的第二级行政区划之一。塞浦路斯现有39个市镇,根据《1985年市政法令》(Δήμο νόμο του 1985)运作。市长与市议会由公民经市政选举直选产生,任期5年。。
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并占领塞浦路斯北部后,塞浦路斯失去9个市镇的控制权。该9个市镇的市政机关不再行使其一般权责,惟其法律地位仍得以保留,并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控制区设置流亡机构。
社区
社区是塞浦路斯的第二级行政区划之一。今天,塞浦路斯现有576个社区,根据《1999年社区法令》(Κοινοτήτων νόμο του 1999)运作。各社区由社区委员会(Κοινοτικών Συμβουλίων)管理。各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人称为共同领袖(Κοινοτάρχη)。
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并占领塞浦路斯北部后,塞浦路斯失去172个社区的控制权。该172个社区的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其一般权责,惟其法律地位仍得以保留,并在塞浦路斯共和国控制区设置流亡机构。
两个或以上的相邻社区可申请合组社区集体(Σύμπλεγμα Κοινοτήτων)。
分区、教区与定居点
市镇可下分为分区(Συνοικία),分区可再进一步下分为堂区(Ενορία)与定居点(Οικισμο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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