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普勒斯行政區劃 本文重定向自 塞浦路斯行政区划
賽普勒斯共和國有兩級行政區劃,第一級為區(Επαρχία),第二級為市鎮(Δήμος)與社區(Κοινότητα)。
區

賽普勒斯在行政上共分為6個區:尼柯西亞區、利馬索爾區、拉納卡區、法馬古斯塔區、帕福斯區與凱里尼亞區。1974年土耳其入侵賽普勒斯並佔領賽普勒斯北部後,賽普勒斯共和國失去凱里尼亞區全境、法馬古斯塔區的大部分、尼柯西亞區的大部分與拉納卡區的小部分的控制權。
各區均由地區管理局(Επαρχιακές Διοικήσεις)管理,並由行政官(Έπαρχος)領導。所有行政官均為高級公務員,隸屬於內政部。
二級行政區
賽普勒斯第二級行政區劃單位有兩種類型:市鎮和社區,分別據單獨的法律來管理。市鎮是城區和旅遊度假區的地方政府形式,社區則是鄉間地區的地方政府形式。
市鎮
市鎮是賽普勒斯的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賽普勒斯現有39個市鎮,根據《1985年市鎮法令》(Δήμο νόμο του 1985)運作。市長與市議會由公民經市鎮選舉直選產生,任期5年。。
1974年土耳其入侵賽普勒斯並佔領賽普勒斯北部後,賽普勒斯失去9個市鎮的控制權。該9個市鎮的市政機關不再行使其一般權責,惟其法律地位仍得以保留,並在賽普勒斯共和國控制區設置流亡機構。
社區
社區是賽普勒斯的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今天,賽普勒斯現有576個社區,根據《1999年社區法令》(Κοινοτήτων νόμο του 1999)運作。各社區由社區委員會(Κοινοτικών Συμβουλίων)管理。各社區委員會的領導人稱為社區長官(Κοινοτάρχη)。
1974年土耳其入侵賽普勒斯並佔領賽普勒斯北部後,賽普勒斯失去172個社區的控制權。該172個社區的行政機關不再行使其一般權責,惟其法律地位仍得以保留,並在賽普勒斯共和國控制區設置流亡機構。
兩個或以上的相鄰社區可申請合組社區集體(Σύμπλεγμα Κοινοτήτων)。任何社區經過地方公投且經內閣批准後可以成為市鎮,必須滿足的條件是人口數量超過5000人,或者其經濟資源能夠支持市鎮運作。
分區、堂區與定居點
市鎮可下分為分區(Συνοικία),分區可再進一步下分為堂區(Ενορία)與定居點(Οικισμος)。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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